我妈看电视时总是分不清新闻与电视剧的区别,比方看到一则歹徒劫机的报道,她会讲:这故事怎么没头没尾的,我刚准备好一袋瓜子它就不演了?用专业点的话来讲,就是她弄不清“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我妈50多岁了,一生清白,就算犯点这样的小错误,也是瑕不掩瑜。问题是多年之后,轮到我来犯这样的错误。我身材魁梧,因此我犯这种错误就显得我像个运动员。
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在看一本《第二号人物》的书,是一本有关于美国黑手党内幕的口述实录。作者在强调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我也告诫自己,这不是《教父》,不是《美国往事》,也就是说,看到杀人的血腥场面,我要手打哆嗦;看到滥杀无辜,我要义愤填膺,偶尔还要喊上一句:这是人吃人的社会……从前我作观众(读者)的日子,碰到类似的场面,我只是说,这导演(作者)好哇,这故事引人入胜,丝丝入扣。
在我无知的少年时期,曾想过去黑社会混饭吃。在此我勇于坦白丑事,是想借此说明黑社会到底是些什么货色。如果我当初进了黑社会,善良的人都可以松一口气,我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我都能进黑社会,说明黑社会不过是乌合之众。美国善良的人也可以松一口气,比如本书主人公——绰号“公牛”萨米的萨尔瓦托·格拉瓦诺,青少年时期比我还蠢,他有严重的阅读困难,比如会把D看成B,字母R会自动翻转过来,单词更会乱成一团,GOD会变成DOG……就是这么样一个人,后来居然混到了美国黑手党最有势力的家族——“甘比诺”家族的第二号人物,真让我们这些比他聪明的人感到窝火。
黑手党原名“科萨·诺斯特拉”,它的意思是“我们自己的事”。1931年,以西西里人和那不勒斯人为主的意大利黑社会各派结束了内部争斗,联合组成了科萨·诺斯特拉。在随后的10年中,这个组织成了全美最大的犯罪集团。在加入黑社会组织之前,萨米只是个游手好闲的街头小混混,浑身的肌肉促使他寻架打,穷又让他想到偷窃,这样的小流氓很讨厌,但有时也可爱,别看平日为非做歹,去见女友的父母,还是会规规矩矩。这样的小流氓是没有作为的,太多的例子证明,只要他们人到中年,就会变好,当个泥水匠、本匠,然后娶妻生子。除非他遇上黑社会组织。
萨米25岁加入了科萨·诺斯特拉,真正成了黑道人物,逐渐开始了脱离过去的偷窃抢劫,像通常电影中“黑帮人物,做起合法生意。起初只是干了个夜总会,后来渗透到了建筑业。杀人并不是加入科萨·诺斯特拉的先决条件,但事实上却常常是。杀人是科萨·诺斯特拉保持权力的关键——为了控制,为了纪录,首领的意志就是法律,不许提问,不许犹豫,不能考虑个人安危,萨米在加入后不久就领旨杀害了他的同伙……
《第二号人物》是作者对萨米个人采访基础上写成的,书中大都是萨米的原话,以自白的形式追忆了他从一个街头暴力少年到黑手党第二号人物的历程。
萨米的经历也就是50年代到90年代美国黑手党的发展史。
(《第二号人物——公牛萨米在黑手党中的故事》,彼得·马斯著,王强译,海南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21.80元)